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3-05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台州市椒江岩头工业区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改。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200吨阿伐他汀关键中间体L1、100吨阿伐他汀钙、100吨瑞舒伐他汀关键中间体R1.5、50吨瑞舒伐他汀钙、50吨硫酸氢氯吡格雷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拟建地西南面的东辉村(距离厂界1800m)、东丰村(距离厂界2100m)和南面的建设村(距离厂界2450m)等村居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再纳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最终排入台州湾,对纳污水体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废气主要为乙酸乙酯、二氯甲烷、乙腈和甲醇等工艺废气,经过处理削减后,对区域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噪声经过隔声降噪后,可达相关排放标准。固废经过委托处理等方式处理后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在生产、贮存过程中存在因火灾、爆炸及泄漏等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再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二级处理,最终排入台州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分质分类收集预处理后再经厂内废气末端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厂界四周进行绿化,以减轻噪声的影响。本项目危险废物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其它一般固废通过清运等方式处理。新东港药业已建有一套完善的应急防范体系,并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配备了相应的应急人员和物资,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之内。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及个人可就本项目选址合理性及污染防治对策或其它有关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到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相关环评文件。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以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发表对该项目建设、环保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 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琪 联系电话:88582599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岩头工业区
(2)环评单位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经开万达广场4号楼23层
电子信箱:tchpgs@163.com
联系人:陈晓 联系电话:89811032
(3)当地环保部门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通信地址:椒江区政府办事大厅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6-88836730
(4)环保审批部门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通信地址:杭州文一路306号
电话:0571-2886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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